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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练习题(四)
http://www.cnwedu.com  2007-9-10 15:19:25  新浪网  浏览次数:   评论数:
    三、简答题
  1.简述法律的特征。(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区别)
  ①法律是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②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③法律是国家确认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④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2.简述法律的本质。
  ①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关系。
  ③上层建筑中政治、哲学、文学、艺术、宗教、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等对法律产生影响。
  3.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特点:①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 
  ②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①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②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④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5.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概念和方式。
  ①社会主义法律实施就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社会主义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是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
  ②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遵守;另一种是社会主义法的适用。
  6.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和原则;
  (2)公民的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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