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及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的教育学校非应应届毕业(高一、高二)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注: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报名方式
计划内各专业报名方式参照各地统一规定。
中外合作项目课程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特色专业班面向全国招生
考生从即日起至9月初可直接来我校(或我校在外地设立的招生办事处)报名,还可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索取招生简章并办理报名手续。欢迎来电、来函、来人咨询报名,索取招生简章。欢迎广大学生和家长来学校参观、考察。
报读我校各专业的学生需交验学历证明、身份证、高考成绩单、1寸免冠近照等到本校或学校设在各地的的报名点报名。
直接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50元。
函件报名: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费50元邮寄本校招生办。
网上报名:点击“我要报名”,填写好报名登记表上传,另将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费50元邮寄本校招生办。